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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海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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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室名称
浏阳市地方海事处
办公电话
0731-83612425
电子邮箱
 
传    真
 
地    址
 
职    能
(一)              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据法律法规和授权负责拟定、实施地方性水路交通管理办法。负责水路交通安全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
(二)           拟定全市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制定辖区港口、码头的新建、改建(养护)工程项目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           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和防止船舶污染水域;对船舶所有人交通安全生产条件和水运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实施监督管理;管理水上交通通航秩序和通航环境,划定并管理航路、禁航区、交通管理区、港外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负责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碍航性审核和监督检查;组织和指导水上搜寻救助和沉物打捞;管理和发布航行通(警)告;负责管理船员、引航员适任资格;负责本地船舶登记和进出长沙港签证;负责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监督管理;调查、处理水上船舶交通事故、港口生产、设备事故和船舶污染事故;负责辖区渡口、渡船的安全监督管理。
(四)           负责船舶、水上设施的法定检查和船舶适航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查船舶设计图纸。
(五)           对全市水路运输及运输服务业市场、港口装卸搬运市场船舶修造交易市场实施行业管理;负责全市水路运输和港口行政管理;审查港口建设项目,依法审核港区岸线、水域使用权、办理港口经营审批;组织和协调水路战备运输和防汛工作。
(六)           负责全市规定航道的行政管理和航道养护;设置航标和助航标志。
(七)           负责水路交通规费征稽。
(八)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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