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WAP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网站首页海事动态机构设置政务公开政策法规党建之窗咨询投诉群众互动
您现在的位置:湖南省长沙市地方海事局>> 海事动态>> 航行通告>>正文内容

禁航通告长海航字(2009)7号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湖南省长沙市地方海事局
禁 航 通 告
长海航字(20097
 
2009年3月1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南省长沙警备区将在湘江桔子洲水域举行军事演练。军事演练期间,湘江长沙段桔子洲水域实施全面禁航,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航水域:湘江猴子石桥至湘江五一路桥之间水域范围。
二、禁航时间:2009年3月10日14:30时至2009年3月10日17:30时止。
三、注意事项:
1、禁航水域范围内停靠的船舶(趸船除外)必须在2009年3月10日12:00时前驶离禁航水域。
2、禁航期间,禁航水域禁止除现场警戒、军事演练船艇以外的一切船舶、排筏停泊、航行、穿越。
3、我局在禁航水域上、下游有海巡艇进行现场指挥,各船舶必须服从指挥,凡违反规定的,将依法从重处罚。
 
 
 
〇〇九年三月八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14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 湖南红网
  • 长沙市人民政府
  • 湖南省地方海事局
  • 湖南省交通厅
  • 部海事局
  • 交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