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海事局部署水路运量专项调查
和第三次港口普查
本报讯 日前,长沙市海事局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开展的全国公路水路运输量专项调查和第三次港口普查工作统一部署要求,部署全市水路专项调查和第三次港口普查。
开展公路、水路运输量专项调查和第三次港口普查,是为了了解真实、准确的运输需求,进一步做好交通建设和运输管理工作,向公众提供更安全、更便捷、更可靠、更优质的服务,给政府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科学决策,避免盲目投资和不必要的重复投资的一项重大举措。
根据全国“调查”和“普查”要求,长沙市水路运量调查时间为6—8月,港口普查时间为7—9月。运量调查对象为辖境内经交通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从事水路营业性客货运输的所有船舶和在合法渡口渡运的非营业性渡船。港口普查为全市境内具有船舶进出、停泊、靠泊、旅客上下、货物装卸、驳运、储存等功能,具有相应码头设施的所有港口。在“调查”和“普查”中,要求调查和普查对象必须依法按时、如实填报调查、普查资料;调查机构及调查人员对在调查、普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调查、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长沙市地方海事局办公室 杨光贵
长沙市芙蓉北路一段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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