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航务[2009] 5 号
关于落实2009年港政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海事处、港航所:
为了更好的落实省、市航务管理局的工作计划,确保我市港政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现将长沙市航务管理局2009年港政管理工作要点布置如下:
一、年审换证工作
2009年港政年审换证工作即将开展,《港口经营许可证》、《岸线使用许可证》年审换证截至3月31日止。在年审换证中应严格核查年审资料,确保档案资料齐全,不具备年审条件的证照应及时上报注销,由港政科登报公示。
二、规费征收工作
在年审换证的时间内要保证岸线使用费足额征收到位;
砂场岸线使用费标准为湘江水域岸线10元/米/月,浏阳河、捞刀河水域岸线5元/米/月。
三、砂场、混凝土公司管理工作
2008年全市的砂场管理工作基本到位,2009年工作重点为混凝土公司的管理工作。应加强对湘江、浏阳河、捞刀河水域使用岸线的混凝土公司管理,督促其办理《港口经营许可证》、《岸线使用许可证》。
四、安全监管工作
安全监管工作是港政管理工作的重点,港政科及各处(所)要切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督促各单位要制定防火、防冻、防滑、防雾、防风等五防工作的应急预案,备齐各种应急物资;二是要加强对各客运站点监管,特别注意对上下栈桥的维护,注意通道护栏的连贯、稳定,通道面平整、防滑;三是要督促各港口企业加强对生产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防止大风、冰冻、霜等恶劣天气对设备的正常运行产生影响;四是要加强新港烟花集装箱进出口申报、装卸的监管,重点做好装卸作业区消防设备、起重设备的检测、维护;五是要加强对生产、生活用趸船的牢固性、稳定性进行检查,防止因锚链老化或不足导致趸船走锚;六是要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港政科及各处(所)要督促港口企业、码头经营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及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加强日常的港口巡查,做好安全检查纪录,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对辖区内的油码头、油趸船要加强监管,督促经营人完成港口安全评价工作,完善经营资质,对不符合经营要求的码头、趸船坚决取缔。
五、统计管理工作
一是要全面完成第三次全国港口普查工作和全国公路水路运输量专项调查工作,积极配合省局完成各项后续工作,做好本市港口普查和水路运输量专项调查总结表彰工作;二是要继续做好各项日常统计工作,完善统计渠道;三是要做好各项统计数据的汇总工作,并根据统计数据做好行业发展分析。
六、全面实施水运规范年活动
根据湖南省交通厅《关于开展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的通知》(湘交运管[2008]631号)及《长沙市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长交安监[2008]265号)精神,实施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全面落实《长沙市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各项内容,进一步规范港口企业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经营,保护合法经营者的利益,为水运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落实 工作要点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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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湖南省航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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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市航务管理局办公室 2009年1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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