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事船管[2009]20号
关于进一步推行船舶一卡通工程的通知
各船舶所有人、经营人:
为实现海事工作“有效监管、优质服务”的发展目标,部海事局要求对船舶管理实行“一卡通”工程。船舶“一卡通”工程有六大功能:即数据统一化、签证电子化、计费自动化、统计智能化、业务协同化、管理网络化。它将先进的信息技术和海事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对提升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能力、加强阳光海事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2003年年底,交通部海事局就提出了建设船舶“一卡通”工程的设想并于2004年12月在长三角地区进行了试点。2007年3月27日,直属海事系统船舶“一卡通”推广工程在北京通过了交通部海事局组织的评审验收。2008年12月26日,
部海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网地区地方海事系统船舶一卡
通管理的通知》(海船舶[2008]658号)规定:沿长江各直属海事局应于2009年7月1日起,对长江干线航行的所有船舶实施船舶IC卡签证。
部海事局和省地方海事局对我局的船舶登记工作高度重视,专门下发了相关文件,在部局和省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市需进入长江的船舶已基本办理了船舶IC卡。为了进一步落实 以船舶管理为主线,以一卡通为手段,实现船舶监督管理的全程信息化、智能化和海事管理的现代化,解决辖区内船舶登记代码变更、部分船舶船籍港变更等问题,今年我局将全面开展船舶“一卡通”工程,凡未办船舶IC卡者,需进入长江干线运营的船舶,请于2009年5月31日前,在省内运营的船舶,请于2009年10月31日前,持《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和《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来我局船舶船员管理科办理。逾期未办理船舶IC卡而造成工作不便,责任自负。我局船舶船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731-2445252、13908460907。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船舶 登记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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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省地方海事局 市交通局 局属安监科、船检科、运输科、港政科、各县(市)海事处、港航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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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市地方海事局办公室 2009年2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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